當前位置:首頁 > 新聞信息 > 公司新聞 > 融雪劑的使用管理辦法有哪些?
在使用融雪劑的時候,有的區和街道辦事處會不按有關規定擅自超范圍過量地拋灑融雪劑,使路面形成“雪泥”,影響城市容貌環境。
一、未經市清冰雪指揮部批準,嚴禁各區、各街道辦事處及清冰雪公司在降雪過程中擅自拋灑融雪劑。
二、如遇特殊情況要使用融雪劑時,應在市清冰雪指揮部的統一安排部署下,在規定的主要坡道和主要路段適時、適量、均勻布撒融雪劑,其余街路嚴禁布撒。
三、融雪劑的布撒要由區城管部門使用專用機械統一布撒,根據降雪量和降雪持續時間,科學掌握用量,保證布撒均勻。融雪劑使用量一般應為:中小雪每平方米布撒量不超過50克,大雪每平方米布撒量不超過80克。
四、融雪劑是符合國家環保規定標準的定型產品,嚴禁使用工業鹽或其他非環保型的融雪劑。
五、布撒融雪劑后,在冰雪“假融”狀態下及時清理,中小雪一天清凈,大雪兩天清凈,冰雪堆應堆放在街路兩邊或不影響城市交通的地段,嚴禁在綠地和樹池內堆雪。軟水鹽主要、*********和最適宜的水處理技術是 離子交換技術。高級 水質凈化器所有的 離子交換樹脂,通常為 磺酸鹽型鈉離子交換樹脂。待處理的原水通過樹脂后,可將水內的有害 雜質離子(主要為鈣Ca,鎂Mg離子)吸附于樹脂內,達到凈化水質的目的。
六、清理的冰雪清運到指定的冰雪傾卸場地,任何部門和單位不準隨意傾卸,防止污染環境。